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、住房和城市更新局,各有关单位:
为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,加快技术积累和成果转化,提高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,提升全省工程建设品质效益,根据《湖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(鄂建设规〔2016〕4号)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自愿申报已公布、备案的企业级优秀工法。
(二)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检验,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绿色建筑、绿色施工等要求,具有先进性、科学性和适用性,能有效提供工程质量与安全保障,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,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,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(三)工法编制内容齐全完整,包括前言、工艺特点、适用范围、工艺原理、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、材料与设备、质量控制、安全措施、环保措施、效益分析、应用实例。
(四)工法必须由申报单位自主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。
(五)单独申报联合研制开发的工法,需经联合开发单位同意认可;联合申报的工法,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,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,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。
(六)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、省级工法雷同。
三、申报资料
(一)湖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一式两份(见附件1);
(二)全套工法资料一式两份;
(三)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、批准文件、工法证书(扫描件);
(四)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;
(五)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、施工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(至少提供一项);
(六)经济效益证明(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);
(七)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或视频资料;
(八)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